第一三六章 功勋制度(3/4)

作品:《乱清


这次军事会议,还通过了一个重要的决议:建立轩军的功勋制度。

现在朝廷的军功制度,不外是两条:给官、给银子。这是地道的农业社会“官本位”军功制度,完全不适合近现代军队建设的需要。关卓凡暂时还无法从国家层面对整个军功制度进行改革,只能在轩军内部先做起来,而且还得和朝廷的军功制度一起,玩“双轨制”。条件成熟的时候,才能以国家名义,把轩军的一套,推行于全军、全国;同时,逐渐废止旧有的军功制度。

近现代的功勋制度,起于欧洲,源于军事,但并不局限于军功。军事之外的领域,关卓凡现阶段当然顾不上,只能集中精力,先把军队的事情办好了。

以英国为代表的欧洲功勋制度体系庞杂,名目繁多。不过这是人家好几百年累积出来的,关卓凡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建立起这么大的一个功勋体系,只能先从最基本的做起。

欧洲的功勋制度,花样是多,好看是好看,但关卓凡认为有一个毛病:等级过于森严。许多勋位只有“有身份的人”才可能得到,有的勋位还设有严格的人数限制,像英格兰的嘉德勋章,只能授予二十四人;苏格兰的蓟花勋章,只能授予十六人;爱尔兰的圣帕特里克勋章,只能授予二十二人。

这种制度,看起来很酷,获得者也会有很强的荣誉感,但究其竟还是一种封建余绪,剥开炫目的华衣,里面是陈旧的贵族骑士等级观念,属于高高挂起、自重门户的一种做法。

欧洲功勋制度的这个特点,自然而然,被封建残留较多的政权模仿,比如明治维新后的日本政府,又比如中国的北洋政府。

明治政府的八个等级的“勋等赏牌”——即后来大大有名的“旭日章”,基本上勋等和军官士兵的等级对应,低级官兵拿到高等级的勋赏,基本是不可能的。不因如此,因为七等以下的勋章,多授予身份微贱的兵卒,赏勋局认为,天皇在上面署名,有损皇室尊严,于是七等勋以下采用规定制式,取消了原有的天皇亲笔签字的“御署名”。

这一套,北洋政府起来是最逗比的。

英国、日本的功勋制度中,勋章等级和获得者身份的对应,只是个“潜规则”,并不拿到纸面上,而且也不是百分百绝对的,但北洋政府的功勋制度,却完全明码标价:

“大绶宝光嘉禾章”分五等,这个是“最高荣誉”,和普通士兵没有一毛钱关系。

“嘉禾勋章”和“白鹰勋章”分九等,一至四等授予将官,三至六等授予校官,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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