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我的心曾孤注一掷(1/5)
作品:《李易峰自传随笔集:1987了》情书
我很小就有了“男生”的性别意识,上了小学,就知道不能再向妈妈撒娇了。身边的好友一直以女性居多,其实我觉得,相比男生,女生往往更大方也更大气。
早在幼儿园的时候,我就意识到自己对一个女生有着不同一般的好感。因为发水痘,她好几天没来上学,我若有所失,有些坐立不安,那其中掺杂的奇妙感觉我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是又焦急又期待。至于为何会对那个女孩产生好感,原因十分简单:她非常漂亮。在我根本不懂感情为何物的漫长岁月里,“漂亮”一直是我的第一标准;尝过一些苦涩和甜蜜后,我才明白,能让我倾心的女孩儿,她的性格和家庭教育也同样重要。
我相信第一眼的直觉。“细水长流”固然重要,但它必然要建立在“一见钟情”的基础上。上学的时候我收到过不计其数的情书,被人喜欢当然心里窃喜,但随之而来的麻烦也让我头疼——和喜欢的女生谈恋爱不能让人知道。不过,能和我走在一起的女孩儿都是我主动喜欢的,情书能让我感动,但不能改变一些事情。我的界限很清楚,朋友就是朋友,做了选择,双方都能感受到。也曾有人试图和我以朋友的名义相处,但即使知道她心里有别的想法,我也不会摇摆。
我至今都记得我收到的第一封情书。她是我的小学同学,拜托她的好朋友把信交给我。如此婉转,一来姑娘家脸皮薄,二来大家都还是小孩子,觉得过程曲折才更显得有趣动人。收到信,我心里各种小鹿乱撞,从头看到尾,再从尾翻到头,还是不知该如何是好,唯一能做的就是把信夹在课本里。没料到,早年的“压岁钱奇案”再次上演,神奇的爸爸找到了信,看完后还偷偷告诉了妈妈。他们面儿上风平浪静,都没特别说过什么。身在小学的儿子已经有女生青睐——虽然不知道他们当时具体的心理活动,但应该没当成什么大事。
那封信的内容我已经记不清了,但我抓耳挠腮才写成的回信却记忆犹新。下笔前我左思右想,作为一个小学生,要是直接写“我喜欢你”“我爱你”这种词,好像有点太过了。怎么说才能妥当地表达我的感情呢?对,用英文!“ ”——又委婉,又特别,意思也周到。可一个更实际的问题冒了出来,这几个单词怎么拼?家里也没有英文字典,我东问西问,好一番折腾,才确认了准确的拼法。
回信自然也要通过“中间人”递过去,为了表示诚意,我还送了笔记本作为礼物。递出去后心里只剩忐忑,那是我第一次体会到这种滋味,不知该怎么消化,更不懂如何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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