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井底之灾(1)(1/6)

作品:《法医秦明系列(全集)

如果男人们相互了解,他们就既不会相互崇拜也不会相互怨恨。

——埃尔伯特·哈伯特

1

“怎么会有潜在性疾病?”

“很多人都有潜在性疾病,这种疾病一般不会有特别明显的症状,但一旦有一些诱因作用,诱发潜在性疾病急性发作起来就会致命。我们常见的潜在性疾病主要是一些心脑血管疾病,比如脑血管有一个动脉瘤,平时不会有很明显的表现,但如果头部遭受一些轻微的打击,或者情绪突然激动,动脉瘤就有可能破裂,一旦破裂就死亡了。再比如说,很多人心脏有一些传导系统的问题,一旦受刺激,传导系统的潜在性疾病突然发作,也可能导致心脏骤停而死亡。”

“你说我爹的潜在性疾病在哪里?”

“你父亲的心脏都不能算是潜在性疾病了。他有高血压、冠心病,冠状动脉四级狭窄,管腔内还有血栓。”

“那他前不久体检怎么没有查出来?”

我看着一所乡镇卫生院给老人生前做的血液化验单,一时说不出话来。

“他就查个血,心电图都没做,不算体检。”大宝接过话茬儿。

“你说不算就不算了?我说算!别那么多废话,就说枪毙不枪毙吧。”

“枪毙不枪毙不是公安机关说了算的。”我使劲儿平复自己的心情,“情绪激动只能作为死亡的诱因,他的死因是疾病。既然死因是疾病,就不能追究别人的刑事责任。最多,也就是过失致人死亡。”

“凭什么你们说是诱因就是诱因?我看就是打死的!”

“人的死亡,无外乎外伤、窒息、中毒、疾病四大类死因。”我说,“你父亲的尸体我们进行了全面的检验,排除了外伤、窒息、中毒死亡的可能;检见了可以致命的疾病以及疾病发作的征象。所以市局法医和我们的两级鉴定结论一致,没有问题。”

“放屁。你们不都是官官相护吗?一级护一级。还排除外伤?他腿上那么大一块青的,不是外伤?不是外伤你给我解释一下那是什么。”

我暗自捏了捏拳头,强作和蔼地继续解释说:“我们说的外伤,是指能够致命的外伤,比如大血管的破裂出血、重要器官的损伤,还有一些物理化学因素引起的可以导致人体死亡的损伤。一块皮下出血,连轻微伤都定不了,更别说是致命性损伤了。这块损伤只能说明他和别人有轻微的纠纷,对于他的死亡,没有任何作用。”

“你们不就是这样糊弄老百姓的吗?什么命案必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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