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是王磊和徐峰,他们几乎是同时进樱之厂的,五年的相处,比亲兄弟还亲。但这一分手,虽然感情还在,但各自又有了新的生活和交际范围,不知道何年何月何日才能见上一次面呢。

他们走后,便空了一间房。因为现在住的房子离王磊的公司很近,所以我们决定租下去,过几天把我妈和我弟接来广州玩。

虽然我对开快餐店志在必得,但为了让王磊措手不及,我并没有告诉他,而是以找工作为名,每天到大街上寻找适合开快餐店的铺子。

我首先看中的是一家转让的快餐店。虽然房屋有些老旧,但里面收拾得还算干净,大约四十多个平方。隔出来三分之一用作厨房,厨房左侧是洗手间,右侧是楼梯,楼梯直通上面的阁楼。和很多店铺一样,阁楼可以住人。

虽然我有轻微的恐高症,但还是战战兢地爬到阁楼里看了一下。阁楼很矮,应该不到一米五,连腰都直不起来,只能直接坐在由几块木板拼成的大通铺上。再加上天气炎热,我连气都喘不过来,赶紧连滚带爬地回到地面。

这时,正是吃午饭的高峰期,店里客人很多,吵吵嚷嚷,好不热闹。我也有些饿了,便要了一个七块钱的香菇炒肉丝。香菇和肉丝都切得极细,不用说,肉是冷冻肉,按我做饭的经验,两样加起来,最多两块钱。油放得很多,颜色却不正,肯定是潲水油。米饭虽然没有霉味,但米质有些发暗,味同嚼蜡。也就是说,一份七块钱的快餐,最少可以赚五块钱!

吃过饭,我到外面胡乱逛了一圈,再回来时,客人走得差不多了,我问正在擦桌子的老板娘:“是不是这边生意不好你才转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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