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木腰牌(1/3)
作品:《我锦衣卫养象临时工,咋成权臣了》酒疯子沈炼大醉初醒。林十三连忙自报家门,说明来意。
沈炼颔首。从公案上的茴香豆和空酒杯之间的档纸中抽出一张,问:“双木林,娉娉袅袅十三余那个十三?”
林十三答:“回经历官。正是。”
说完林十三上前,将陆绎批的条子递给了沈炼。
沈炼看了看条子,拿起笔开始给林十三写备档。
边写,沈炼边喋喋不休:“锦衣卫,皇帝耳目也。你既入了册,成了锦衣校尉,就要以除奸佞,护忠臣为己任。”
“知道朝廷里最大的奸臣是谁嘛?严嵩,严世蕃父子!”
“大明的官,贪者十之 。清者十中无一。这对狗父子贪不要紧,更过分的是不干人事儿,尸位素餐。”
“堂堂首辅,庚戌之变时,他至百姓于不顾;平日不为百姓谋福,只知整人、杀人。”
“无论官员、将领是否有治国安邦的真本事,只要不从于严党,他们便罗织罪名,除之后快......”
沈炼的话让林十三的脑袋上沁出了汗珠。
林十三倒不是为自己担心,他是为沈炼担心。
谁人不知,严家父子权倾朝野。一个小小从七品经历,竟在官衙大堂上痛骂阁老、小阁老?
林十三身份低微,自然不知道沈炼的底细。
沈炼平日有三大爱好:喝酒、作诗、骂严嵩。
沈炼,正德年间出生于浙江书香门第。年轻时他曾追随一位真圣人游学,那位真圣人的名字叫王守仁。
真圣人的学生往往才华横溢。沈炼当时是“越中十子”之一。
嘉靖十七年,沈炼中三甲第一百六十三名进士。
这个名次不高。但因他是新建伯阳明先生的学生,长得又比较宝相庄严。故吏部授他溧阳知县。
溧阳是上等县,知县高配从六品。
在溧阳五年,沈炼为官清廉,护百姓抑豪强。
某恶霸欺民,按律法只能杖责,不能判绞、斩。沈炼干脆暗命衙役,当堂将那恶霸活活杖死。
因此事,他得罪了一位御史。那位御史正是时任礼部尚书严嵩的学生。
不久之后,沈炼便被降为山东茌平知县。茌平是下等县,知县正七品。
别人做官都是越做越大。沈炼的官越做越小。
在茌平任上,他带领百姓抗击蝗灾、兴教育。三年任免,他又降级了。
这回他被调往河南清丰担任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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