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二章 虎父无犬子(1/4)
作品:《我在秦朝当神棍》项伯感觉这小孩是在针对自己。但是他不敢反驳。他现在不是刚来的小白了。在外面排了几天队,他对商君别院、对咸阳城都有所了解。
他已经听人说了,商君别院里面,哪怕是一条狗都不要得罪。否则的话,谪仙一定会帮狗出气的。
谪仙这家伙,并不是真的爱护商君别院的人,而是想借机讹钱。
于是项伯老老实实的交钱了,一边交钱,一边感慨。以前槐谷子在楚地的时候,他也听到过一点关于槐谷子的事。知道这家伙是个木讷老实的人。没想到来了咸阳之后,连一年不到,就变成了这样。
唉,果然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秦人这虎狼之国,蛮夷之乡,竟然把一个老实 害成这样。
交完钱之后,狗剩又拿出来一张纸,说道:“签了这份文书,你就是商君别院的人了。以后管吃管住。”
项伯立刻就警惕起来了。
他在外面可是听说了,有个倒霉蛋,被谪仙连哄带骗喝了十八杯仙酒,然后就签了一千五百年的卖身契。现在这张纸,不会是卖身契吧?
于是项伯仔细的读起来了。
这其中的条款,倒也不是多么不合理。比如第一条,在寻仙途中,要服从谪仙的安排,不能擅自离队。
项伯觉得没有问题,谪仙管吃管住,让他们寻仙。如果吃的白白胖胖,偷偷溜了,那确实不够意思。
比如第二条,寻仙途中,若找到了仙人,在仙界的收入,归方士所有。除此之外,沿途获得的特产,归商君别院所有。
这一条也没有问题。沿途能有什么特产?寻仙人往往要去蛮荒之地,那地方除了几个土人之外,能有什么东西?
接下来第三条,第四条……
项伯挨个看下去,发现没什么问题。
这时候狗剩早就等得不耐烦了,对项伯说道:“你签不签?”
项伯马上说道:“签。”
他拿起毛笔来,先写了一个项字,觉得不对劲,又连忙勾抹,改成了景鲍。
狗剩把文书收起来,说道:“进去吧,左手边第一个门就是。”
项伯哦了一声,向左手边第一个门走过去。
结果刚刚走到门口,就听到一阵敲击声:“时辰到了,开饭了。”
轰然一声,这屋子里面冲出来一百多人,直接把项伯挤倒在地。
等这些人跑光了,项伯才全身酸疼的站起身来。他向那边看了一眼,刚才跑过去的人,衣着打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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