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如何使人喜欢你(3)(3/6)

作品:《人性的弱点

能力,才使小吉姆·法莱帮助富兰克林·罗斯福进入白宫,当上美国总统。

在小吉姆·法莱早年为一家石膏公司担任推销员而到处奔波的那段时间,在他在家乡小镇上担任乡间公务员的那段时间,他创造了一种记住别人姓名的有效方法。

开始的时候,这种方法非常简单。每当他接触一个陌生人的时候,总是要问清对方的姓名、家中有几口人、他的职业情况、他的政治观点,并认真地记住这一切,并将这些和其本人的面貌联系起来。当下次再遇见这个人的时候,即使是在一年以后,他都能够拍着他的肩膀,问候他的夫人和孩子们,以及他家后院的花草,等等。难怪会有这么多的人拥戴他!

在富兰克林·罗斯福开始竞选总统的前几个月,小吉姆一天要写几百封信给西部及西北部各个州的人。然后,他登上火车,在19天内,他走了12000公里,足迹遍及20个州。他用轻便的马车、火车、汽车、快艇代步,每到一个城镇,他就要和前来会见他的人共进午餐、早点、茶点或晚餐,和他们作一番亲切的交谈,然后再奔向下一站。

等他回到东部,就立刻给他所到过的每个城镇中的那些人写信,请求对方帮忙,将与他谈过话的客人的名单寄给他。然后,他将这些名单整理出来,最后名单上的名字就多得数不清了,但名单中的每个人都收到了小吉姆的一封私人信函,他在信中对对方总是大加赞扬。这些信都是用“亲爱的比尔”或“亲爱的杰恩”来开头,最后也总是签着“吉姆”的名字。

小吉姆·法莱在早年就发现普通人对自己的名字总是很感兴趣,甚至比对世上任何其他的名字加起来还要感兴趣。记住一个人的姓名,并且能很容易就叫出来,对这个人而言可是一种巧妙而很有效的恭维。假若你忘了或记错了某个人的名字,那你就会处于极其不利的地位。

要想记住一个人的名字,有时可真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尤其是当这个人的名字不太好念的时候。因为一般人都不愿去记住这种难记的名字,都会想:“算了,干脆就叫他的昵称得了,而且很容易记住。”可是你想过没有,一旦你牢记别人的名字,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呢?

希德·李维曾拜访过一位顾客,这位顾客的名字特别难记,叫尼古德马斯·帕帕都拉斯。由于这个名字太难记,别人都管他叫“尼克”。“在我去拜访他之前,”李维告诉我说,“我特别用心记住了他的名字。我见到他,并用全称和他打招呼,对他说:‘早上好,尼古德马斯·帕帕都拉斯先生。’当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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