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2 章 第三回 传信至,旧案人犯入开封(3/7)
作品:《[七五]桃花酒》以冯羽十多年修习的武艺,寻常官兵只怕是拿不下他,难怪当日镣铐在身还能杀人脱身。
不知那尤诚如何。
且二人既有本事逃脱押解官差的看守,当日又是如何在应天府被捕?想来当日缉拿他二人的官兵也多不到哪里去。
包拯负手静立,沉思片刻竟是出乎意料地问道:“冯羽他二人是结义兄弟?”
展昭一愣,转念便知包拯之意。
“应天府递来文书二人未有提起二人关系,只知他们五年前在渝州犯下灭门大案,而后失去踪影,半月前在应天府现身,方知其沦为江洋大盗,被人看出底细后捉拿。”展昭微微摇头,他细看过卷宗,想必包拯也早早看过,“可惜路上未能审问出一二。”他将目光落在包拯身上。
“展护卫疑心此案。”包拯说。
展昭微微蹙眉,半晌没有作答。
“灭门一案如何且不论,他二人此番逃脱,杀害官差,已是板上钉钉。”包拯说。
杀人犯法,二人已然是凶犯,逃不了一死。
“属下知晓。”展昭想了想,才温声道,“只是心中存疑。”又正巧让他碰上了此案。
包拯微微含笑,“确该如此,若心中存疑却不闻不问,这世上冤假错案只怕再无昭雪之日。”
“不过五年前灭门案人证物证俱在,二人如今又确实杀人,属下凭空说其中有冤,着实无理。”展昭思来想去也不免惭愧自己无凭无据,告起罪来,“是属下无状。”
“既是杀人满门、秋后问斩的大罪,理当慎重核实。此事须得本官审问那冯羽方有定论,四年前的陈州案能因尚有疑虑而重审,五年前的灭门案自然也能,断然没有因身份高低而区别对待的道理。”包拯反倒宽慰了一句。
当年陈州案,安乐侯庞昱鱼肉百姓,搜刮民脂民膏,克扣赈灾银两,使陈州民不聊生,又私建阮红堂,强抢民女,无恶不作,满天下都在骂这庞太师之子恶贯满盈。可这案子疑点重重,莫说旁人,连瞧不上大奸臣庞太师的白玉堂都笑骂那怂包庞昱做不来这等胆大包天的事。
此案因庞昱逃亡在外三年而搁置,去年他回了汴梁,被展昭从庞府拿下,又关押在开封府的大牢里数月,才在入冬之前被提案重审。
“此案与陈州案不同,属下明白,大人。”展昭却无奈道。
包拯的宽慰之语他如何听不出。
包拯在书桌旁站了一会儿,“不错,照你所言,他若无生念,自然不会喊冤,也不会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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