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2 章 第三回 传信至,旧案人犯入开封(4/7)
作品:《[七五]桃花酒》合你我调查,比起陈州案被人刻意抹去的线索罪证,此案更是难审。且冯羽已收押归案,尤诚下落不明,他二人于开封府地界杀了官差,才将追拿案犯的差事暂且交到府衙,过两日刑部便将冯羽带走复核此案,开封府无权接管,本府也不便插手。”
开封府管的乃是这京畿重地的案子,由地方他州交上来已然拍板定案、须行大辟之刑的案子合该送给刑部复核。
这案子到底与陈州案不能相提并论。
首先此案在陈州未有结案,而包拯恰恰是陈州放粮的钦差大臣,交给他审理最好不过。
其次相较起移交大理寺审断、刑部复核,交给公正廉明、铁面无私的包拯反倒让庞太师更为放心。只要庞昱未有犯下此案,只要其中尚有冤情,包拯便是与庞太师朝堂上骂得不可开交,在这案子上也绝无徇私枉法、对不住良知的可能。
这五年前的渝州灭门案,人证物证皆在,无人登闻鼓前喊冤,包拯无缘无故插手便是逾权。便是官家不在意,朝堂之上免不了非议弹劾。文人相轻,这大宋能审案断案的可不是只有他一个包拯,逾权之举倒像是仗着往日断案的名声对刑部重臣指手画脚,指骂刑部诸官尸位素餐。
不过包拯素来无惧得罪这些朝臣,而是朝堂众臣本该各司其职,心忧越权所为将朝堂秩序搅乱。
“此次属下无能,走脱了一人,只怕刑部颇有微词。”展昭惭愧道。
“随后本官且见他一面。”包拯上前拍了拍展昭的肩膀,“卷宗所录并无错漏,复核卷宗还得前去渝州。至于五年前渝州知州……如今应是调任他州。”
展昭心知包拯此话便是决意要管一管这闲事了。
“你这二人除却宫中当差,先查一查那尤诚是生是死。此案便是复核无错,行刑也是秋后之事。”包拯吩咐道。
展昭领命,心中仍是犹疑。
他有心彻查,欲将心头疑惑弄个明白,可有难免忧虑此事给包拯带来诸多麻烦。
包拯见展昭眉头依旧紧蹙,又拍拍他的肩膀,微微摇头笑道:“不必多虑,此案你我无需出面,查明之后将前因后果交由刑部便是,无冤便无事,有冤便算得功绩。”
“大人的意思是……?”展昭面露意外。
包拯欲将此事交给刑部,可刑部未必肯在这人证物证俱全的案卷上再费功夫,便是他们查明也难说刑部会不会因开封府多管闲事而参一本。
“春闱之后便是殿选。”包拯意味深长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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